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索赔
文章列表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等多长时间?
2018年9月9日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有损失的可跟责任方请求赔偿。从发生交通事故,到得到赔偿,需要经过多长的时间呢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进行介绍,欢迎阅读!

  一、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保险理赔期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28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29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三、肇事者向受害者赔偿时间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总之,除了要了解赔偿的期限,还应注意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1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来源: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杨玉松——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18359731697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35973169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