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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的因素分析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6月29日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尤其是恶性、重大交通事故颇有上升趋势。这里面,有经济杠杆的作用,有设备老化的原因,有超载超限的缘由,有驾校失职所致。
本文试图从人的因素方面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
一、十几年前,考一个驾照是非常不容易的。首先要政审合格。现在,没这条了。于是,鱼龙混杂,你看,街头那些开小公共的,尽是过去社会上那些素质最低的“无业青年”,其中因打架斗殴流氓滋扰……被“关管”过的成分最多。所以,我们见了这类小公共,尽量躲避三分,不去惹他。这些司机中,很多人连人都做不好,怎么去要求他当好司机,“礼让”三分?
二、人的性格各有差异。
1.攻击报复型性格。这类人在生活中具有极强的攻击性。表现在急躁、好斗方面的超众。喜欢开快车,容不得别人对自己丝毫的“不尊重”。只要你“侵犯”了我,必然要报复你。这是导致“斗气车”的直接原因。
2.迷糊健忘型性格。这类人在生活中搁东忘西,迷迷糊糊。表现在不顾交通标志线、交通信号灯。睁着大眼没看见红灯,“走神”了。他开的车,不能定期保养,常有机件失灵,不是缺了玻璃水了,就是少了刹车油了,再有就是灯光不全了。特别是刹车灯和转向灯。
3.缺乏协调型性格。这类人在生活中看问题常常是主观片面,不会去思考可能出现的问题。表现在路况好时,车速上去了,该拐弯了、该下坡了、马上进入人口稠密区了、前面是人行横道了而全然不知减速慢行。等到情况来临,措手不及,导致惨剧的发生。
4.耍小聪明型性格。这类人在生活是常以小聪明而占便宜。表现在侥幸心理常占上风,没有警察、没有“探头”,常常闯个灯、超个速什么的,给自己抢点时间。
5.不能自控型性格。这类人在生活中常常不能控制自己。表现在上了桌就“喝”,够了手就“挫”,休息不好也上车,一迷糊就“折”。光自己折了、翻了事故还小点,闯入了逆行,对面的车和人可就遭了殃了。
6.逞强上脸型性格。这类人在生活中常常有很强的虚荣心,人越劝越是“人来疯”。不让喝偏喝,不让他再开车他一定要说“没事!”
7.旁若无人型性格。这类人在生活中不懂得美丑,不懂得行为举止规范。学完车就把教练忘在了一边。压着车速谁也别超,开着卡车偏走里道,抢来抢去里钻外绕,并线不蹦灯,会车强光照。王为朝东会拿这类人开玩笑:他从一出天津就开始超车,一直进北京了,才超过去。您想:京津塘高速双向才四条道,后面的车还怎么开呀!
三、经济越来越发展了,车辆越来越多了,开车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了;单位人员越来越精简了,专职司机越来越少了,兼职司机越来越多了。这两样,造成了生手越来越多。兼职司机多了,一辆车谁都开,对车辆不像专职司机那样上心、那样熟悉,那样负责任,人与车之间磨合得就生疏。车是有“灵性”的。你对它好,它就对你好。人不去养车,车必然反过来害人。这是因果报应,但主要因素在人。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1039”交通服务热线有过这样一个故事(大意):一位男士学完了车,拿到了本。教练很负责任地、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这个人不适合开车。教练肯定具有“慧眼”。他是根据这个人的脾气、性格、心理、生活习惯诸多因素察觉到了这个人如果将来开车必酿后患。这个人很明智,很虚心。他真正地懂得教练是为他好,为他的家庭好,对社会负责。这个人的爱人也坚定地支持他不要开车。于是,他听从了众人的劝告。因此,马路上就少了一个“杀手”,一个家庭的幸福从此就有了保障,当然也同时保障了很多个家庭的幸福。
希望每个司机都能自律,希望每个司机都是负责任的教练培养出来的,希望每个司机为了自己家庭的幸福,别人家庭的幸福,不开斗气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违章车,不开超载车。如果您不是职业司机,如果有人善意地指出了您的脾气性格不适宜开车,您最好也不要再动车。否则,您上了路,有了路权,会危及到别人的生命权。其实,您在开车时也有自己的生命权的。您连自己的生命权都不尊重,怎么能够保障其他人的生命权,是吧?
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来源: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杨玉松——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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