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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计算丧葬费有什么规定?
2017年11月3日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共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肇事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此时涉及到的赔偿中就包括了交通肇事丧葬费、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但其中要是涉及到抢救的费用,那么此时也是需要实际作出赔偿的,具体的标准各个地区不同,因此需要结合当地的赔偿标准规定,才能最终计算出赔偿数额。


来源: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杨玉松——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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