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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年检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
2017年10月16日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新车买来后是先买保险后上牌,领取牌照的机动车在核发牌照时直接办理年检签章手续。上牌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6年内每两年年检1次,超过6年的,每年年检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年检1次,“一般年检到期的当月就应该去年检,比如说年检是今年6月底到期,那么该车必须在6月份之内就做好年检,如果到6月30日过了之后才去的,检,在6月30日到再次年检的这段时间内上路,严格来说就是违法的,交警可以依法查处。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又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保险公司是有权拒绝赔偿的。”

   一般的保险公司的车险格式合同上都有“责任免除”规定,比如人保的车险合同中,是这样规定的:“除另有约定之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都可以不予理赔)。”此外,驾驶证被暂扣、扣留、吊销、注销的,驾驶员开车发生事故时也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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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松——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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