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诉讼
文章列表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问题解析
2016年6月29日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不成或双方不愿调解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财产损失为2年。
  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诉讼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
 


来源: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杨玉松——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18359731697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35973169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