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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聘 用 合 同
2021年12月28日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杨玉松律师,厦门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劳务合同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只有一字之差,都是劳动用工的时候签订的合同。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劳务合同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签订劳务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劳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劳务合同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劳务合同适用法律依据有《合同法》和《民法通则》。


  二、劳务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劳务合同中,雇主处于支配地位,雇员则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主体身份是不平等的。由于劳务合同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未明文规定,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通则》、《侵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调整。


  三、劳务合同的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力,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的差异与特殊性决定了劳务合同的倾向的特殊性,有些侧重于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有些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按自由意志决定劳务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如小区保安;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如保姆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为提供劳务方,另一方接受劳务方,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综上所述,劳务合同适用法律依据有《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聘 用 合 同

聘 用 合 同


甲方 集团公司


乙方 李华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为固定期限合同。


自 1999年 9月 1日至 2000年 8月 31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退休年龄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中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甲方依据本条第3、4款解除合同,发给经济补偿金时,乙方的月工资低于甲方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单位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必须交付赔偿费用等。


凡在规定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赔偿费;


凡是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分配的住房,按本市及单位主管部门房屋分配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7.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并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
来源: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Tags: 劳务合同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聘 用 合 同


杨玉松——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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