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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效为多久 车祸事后补认定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1年12月28日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杨玉松律师,厦门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效为多久

  交通事故的一般处理是报警,事故勘查,认定,协商赔偿,起诉等等。那么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的时限是多长时间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的为大家带来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效为多久的详细内容吧。




  一、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效为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特征


  客观性


  所谓证据的客观性,亦称为真实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现存在。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证据收集分析的结果做出的认定书,虽然遵循事故现场的客观实际情况,但最终是由交警人员根据自己交通背景知识做出的判断,具有一定的人为主观因素。但是,这并不排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有客观性。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证据的分类上属于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同样是由具有专业背景知识的鉴定人员根据客观实际做出的专业性结论,虽然存在人为因素,但并不干扰证据的客观性。证据的客观性排除人们的主观意志干扰是强调在已发生的案件事实中,而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鉴定结论中加入的人为因素是在事件结束之后,因此,从时间点上而言,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未破坏作为证据的客观性。


  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客观性固然是证据的重要特征,但仅有客观性的事实还不能成为证据,还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针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当事人作用的大小,通过现场勘查、成因分析等手段,明确当事人各方的行政处罚文书。所以说,交通事故是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果,交通事故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因果关系的关联性。


  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证据的合法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证据必须是法定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


  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


  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管部门街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或,应立即赶往现场,救助伤员、展开现场调查、收集证据、维护现场秩序和追捕肇事逃逸人员等,一切证据的来言都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体现其合法性。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两种程序:一种是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事故认定书;,一种是按照普通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事部门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适用一般程序的,依照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效为多久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效的相关知识呢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一种法律文书。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车祸事后补认定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车主开车上路,难免会因为意外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没有报警的话,也就没有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就可能不理赔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车祸事后补认定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车祸事后补认定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只要你提供相关证据,这样交警就会采信,这样就可以补开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了。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不仅是是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何种程度民事的证据,还是承担何种程度刑事和行政的最重要的依据,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期


  1、作出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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