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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如何比较合同违约责任
2021年12月28日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杨玉松律师,厦门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我们毕业之后,寻找到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十分关心的问题一定就是工资,这时候我们就应该与劳动公司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违约金规定: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正常的职位、工资调整机制。因此劳动者无须担心约定服务期后的职位和工资问题。


  2、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追加。


  3、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实际上竞业限制条款也是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一种手段,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劳动合同法有又对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地域、期限等做了相关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特别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除以上三种情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如果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并且,没有做出有损公司权益的事情,那么我们也应该获得合理的薪酬,感谢您的阅读。





如何比较合同违约责任

  核心内容:如何比较合同违约合同违约规则原则有哪些合同违约归责原则是严格原则,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承担违约的方式有哪些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其他补救措施。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一、概念


  违约,依据民法通则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的根据和准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制度并对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在我国,违约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呢法学界历来存在争议。在新的合同法正式颂布了,明显地体现出我国违约的归责原则,这便是严格原则。我国《合同法》第10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合同法》第121条还规定:;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约定解决。;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即使这种违约行为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也不能免除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的违约。


  三、违约的承担方式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违约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


  2、损害赔偿;


  3、继续履行;


  4、其他补救措施。


  四、违约方式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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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松——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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