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知识
文章列表
劳动合同补签的法律效力 六种不规范居间行为
2022年1月12日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杨玉松律师,厦门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劳动合同补签的法律效力

  有时候我们进入一家新公司,由于公司各方面都还不太完善,所以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可能也迟迟没有完成。我国法律规定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期一定要进行补签。那么劳动合同补签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

  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

  4、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二、劳动合同补签的法律效力

  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采取事后补签的方式,也是有效的,只不过之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三、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认一个劳动关系),违法犯罪记录,存在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学历、资格、工作经验是否属实等),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

  2、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也有利于劳动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补签的法律效力的相关资料。综上可知,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期进行补签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劳动者一定要确认补签的合同内容是否真实。

六种不规范居间行为

  核心内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中介机构未妥当履行义务,居间服务存在瑕疵,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偏低。接着为您介绍中介机构有哪些不规范居间行为,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目前中介机构的不规范居间行为主要有六种类型:

  一是未尽到如实报告义务,导致双方因房屋不符合预期产生争议。部分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隐瞒待售房屋的不利条件,如房屋是所谓;凶宅;、饮用水质不合格、小区为临时用水或用电等。买受人于合同签订后了解到真实情况,买卖双方因此产生争议,使合同履行产生障碍。

  二是合同重要事项约定不明,导致买卖合同履行陷入困境。实践中,部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部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心不强,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部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急于促成交易,对一些可能产生争议的事项故意采取回避态度,为日后产生争端埋下隐患。

  三是对于房屋性质未尽审查与提示义务,导致合同目的在法律上无法实现。普通的购房人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及政策知识,往往不能正确认识房屋的法律性质以及交易中存在的风险。而实践中,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引发大量纠纷。

  四是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或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审查不严,出现无权处分或无权代理的情况,引发真正权利人或其他共有权人对房屋买卖提出异议。如在夫妻一方处分共有房屋的情况下,由于买受人通常欠缺相关法律知识,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所有权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


来源: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Tags: 劳动合同补签的法律效力,六种不规范居间行为


杨玉松——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18359731697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厦门劳动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35973169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